剖腹產額外收費恐違法!健保署說明關鍵 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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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慧婷 報導
剖腹產額外收費恐違法!健保署說明關鍵 保障自身權益
▲近年來有不少人討論「腹膜外剖腹產」,還傳出有醫療院所鼓吹這種生產方式,同時加收產婦2萬元不等費用,衛福部健保署為此提出澄清。(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NOW健康 連珮妤/台北報導】近年來出現不少對「腹膜外剖腹產」這項生產方式的討論,亦有醫療院所推行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20,000元不等之費用,而近來頻繁映入大眾眼簾的「腹膜外剖腹產」對婦女的生育健康及權益有何影響,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於昨 (10/5) 日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一同關心女性生育選擇的重要議題,並要求主管機關有積極的作為。


安全性較高! 專家建議產婦以腹膜內剖腹產為優先選擇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同時也是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副理事長黃建霈表示,「腹膜外剖腹產」為剖腹產手術的1種方式,與目前的常規剖腹產(腹膜內剖腹產)的差異是剖腹時不切開腹膜進入腹腔,但因腹膜外剖腹產切口較低,進入時必須撥離膀胱,且位置周邊血管較多,因此可能會發生膀胱沾黏、大出血等不可逆的併發症,未來對泌尿系統或有骨盆腔醫療手術需求都會受到影響。


▲一般剖腹產與腹膜外剖腹產手術之間的差異。(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對於網路盛傳腹膜外剖腹產比較不痛、免排氣即可進食、不會沾黏等優點,黃建霈認為常規的腹膜內剖腹產及現今醫療技術皆已有完善處置。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陳思原亦表達,醫學會的立場是以產婦安全為最優先考量,近年與各大醫院婦產科醫師交流時發現,使用腹膜外剖腹產的併發症頻傳,不論是嬰兒受傷甚至死亡,或是產婦大出血的狀況皆有發生,因此基於目前腹膜內剖腹產安全性較高,站在產婦及胎兒安全的考量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建議在剖腹產術式上應以腹膜內剖腹產為優先選擇。


台灣女人連理事長線黃淑英表示,事實上女性對於腹膜外剖腹產的態度是開放的,我們不反對更好的生產方式,但基於對產婦權益及安全的保障,不論使用哪種剖腹生產方式,產婦生產都不應該被額外加收費用,即使因術式不同有不同計費,也應由國家負擔,而非向產婦收取費用。然就目前台灣的醫療看來,腹膜外剖腹產並非優先選項,向產婦額外收費更不合法亦不合理。國家也應針對「腹膜外剖腹產」進行相關調查研究,提供女性更完整的資訊,建立女性友善生產環境。


剖腹產如遇不當收費 應及早向健保署反應


健保署針對此項問題表示,健保自84年開辦即將剖腹產納入健保給付並訂有支付規範,目前剖腹產訂有22項適應症,並採包裹支付。臨床醫師依專業判斷產婦孕況及胎兒情形,若符合剖腹產適應症,由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依程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約3萬至5萬點(依有無妊娠併發症而有不同支付點數);若不符醫學上適應症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健保亦支付部分剖腹產費用約1.5萬點。


健保署為了解臨床實務執行情形,經徵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均表示「腹膜外剖腹產」適應症及支付點數與腹膜內剖腹產相同,並於112年10月4日醫療服務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與會者一致認同現行健保給付之剖腹產已包含各種術式。


健保署表示,醫師法第12條之1訂有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及其家屬詳予解釋病情、處置及預後,另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爰請醫師在治療前應向其產婦詳細說明,並經其同意,民眾如遇院所就健保給付項目有不當收費情形,可檢具自費收據向該院所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反應。另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向會員宣達,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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