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國內處方箋大變革,健保署先從牙科著手,推動2階段改革,未來牙科醫師開立處方箋,上面只會有成分名,不會出現藥名。對此,醫師公會全聯會等10大醫師團體公開反對,認為此舉將損及民眾用藥品質及醫師處方權。不過,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這會是3贏局面,且能避免明明有藥卻沒有商品的缺藥假象。
處方箋變革從牙醫診所推行 醫師團體公開反對提2大聲明
健保署宣布,今年10月起牙醫診所牙醫師開立處方箋時,若標註某個藥物不可替代時,必須說明原因;明年4月起,牙醫師所開立的處方箋上不再會有藥名、商品名,只剩成分名稱。至於未來是否全面推廣至所有西醫,目前仍無時間表,視牙科試辦結果,再做討論。
醫師公會全聯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暨各層級醫院及基層協會等10大團體發佈聯合聲明,表達嚴正抗議,健保署不可貿然改變處方箋藥品標示方式,應以保障民眾用藥品質為主要考量,否則將損及人民醫療權益及醫師處方權,籲請健保署務必三思,切勿為緩解缺藥問題而顧此失彼,並提出2大聲明:
1.對民眾用藥品質影響:新制目標是針對全面醫療機構強制執行徹底改變醫囑規範,醫師僅可處方成分名,讓健保藥局於病人領藥時由藥師自由給予病人藥品,萬一是基於對廠牌的喜好或低成本考量,而選擇提供藥物給病人,導致病人每次領到的藥品皆可能不同。倘民眾為能領取原廠藥而轉至大醫院就醫,長久以往不但嚴重破壞分級醫療制度,更使民眾為尋找習慣用藥疲於奔命,嚴重影響民眾用藥權益。影響之大,新制試辦豈可貿然而行?
2.對醫師處方權影響:依藥師法規定,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新制若實施,不但有違法之虞,且大開倒退之門,任令藥師可以以任何其他品牌藥物取代,且無須紀錄替換原因,若遇到病人問及相關問題,藥局給予其他類似「主」成分之藥物時是否與原先服用之藥物有差異,醫師對未知的「次」成分該如何向民眾保證不會有其他併發症?換藥後若因此產生問題,屆時又應向何方究責?
石崇良:新制由牙科先試辦 盼牙科醫師、藥局、民眾3贏
對此,石崇良強調,所有政策的改變一定是以民眾利益以及醫療品質為優先,此次變革有考慮到民眾就醫習慣跟醫師行為。首先,民眾看牙齒9成都是在診所,僅有不到1成在醫院。此外,牙科用藥比較單純,主要是抗生素、消炎、止痛。再者,牙科處方箋99%都是在社區藥局拿藥,因此為方便民眾拿到藥、醫師開立處方更簡便,不用選擇商品。
石崇良說,該項新制先在牙科時試辦,應該是牙科醫師、藥局、民眾的3贏。若患者去藥局領藥,但是藥局剛好沒有進那款商品,必須回頭跟醫師確認是否可以汰換藥物,新制上路後可以替換同成分藥品,減少改處方的不便。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江錫仁表示,牙醫診所用藥相對單純,試辦採取彈性參加,目前距離10月上路還有一段時間,診所需一些時間整備,將先觀察第1階段上路狀況。如果該制度擴及其他科別,應有一定困難,呼籲政府應以民眾用藥權益為首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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