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申訴 摸胸摸臀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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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李宛真/台北報導】
性騷擾
▲衛服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令人不悅的性騷擾行為來自陌生人的最多,占63.45%,其次為朋友,占9.64%;案件發生於公共場所最常見,占44.92%,其次為透過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方式,占15.12%。
(圖/ingimage)

遇到性騷擾,勇敢說「不」!衛生福利部呼籲,嚴重性騷擾行為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民眾遇到性騷擾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說不,並保持冷靜,記住加害人特徵,立即呼救或報警處理。此外,公共場所負責人依法應防治性騷擾事件的發生,並協助被害人向警方求助。

連假期間公共場所擁擠,性騷擾事件頻傳。衛服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102年依法受理性騷擾申訴調查案件總計494件,其中以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或其他身體隱私部位等行為居多,占49.47%,其次為羞辱、貶抑、敵意或騷擾的言詞或態度,如開黃腔、緊盯對方胸部、羞辱他人身材或打扮等,占26.65%。

張秀鴛表示,令人不悅的性騷擾行為來自陌生人的最多,占63.45%,其次為朋友,占9.64%;案件發生於公共場所最常見,占44.92%,其次為透過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方式,占15.12%。

「民眾普遍對性騷擾存有迷思,讓受害者求助無門。」張秀鴛說,民眾常誤以為一定是衣著不端莊,行為不檢點,才會遇到性騷擾;或是認為摸一把,吃點豆腐,開開黃腔不是什麼嚴重的行為,不必大驚小怪,想辦法避開就可以,以至受害人在案發第一時間只好選擇隱忍,不敢聲張。

張秀鴛強調,性騷擾不是道德瑕疵,而是一種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法行為,被害人除依性騷擾防治法可提起行政申訴外,如是在不及防備下遭到襲胸、摸臀或被觸摸其他身體隱私部位,還可提出刑事告訴。

嚴重的性騷擾行為日後可能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張秀鴛呼籲民眾,遇到性騷擾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說不,並且保持冷靜,記住加害人特徵,立即呼救或報警處理。

張秀鴛提醒,公共場所負責人依法也有性騷擾防治責任,要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必須立即制止,並協助被害人向有關單位求助。一般民眾如發現有人被性騷擾,應發揮正義感,協助被害人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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