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藥物安全性高,但少數人因體質、疾病或藥性等因素,使用後出現免疫性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皮膚癢、紅疹等輕微症狀。
用錯藥,恐會奪人命。52歲吳先生因痛風發作,先後服用止痛消炎藥及降尿酸藥治療。不料3周後出現發燒、喉嚨痛、皮膚癢、全身紅疹水泡、口內潰瘍等症狀,原以為是普通感冒,但病情持續惡化,緊急轉往急診。
急診醫師懷疑他因服用降尿酸藥引起嚴重過敏反應,立即停藥,住院治療,但由於皮膚損傷面積太大,最後仍因敗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合法藥物安全性高,但少數人因體質、疾病或藥性等因素,使用後出現免疫性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皮膚癢、紅疹等輕微症狀,但臨床上仍有極少數人引發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等嚴重不良反應,甚至致死。
有鑑於嚴重藥物過敏反應無法預期,且病人常常忽視初期症狀,沒有即時處置,以致威脅性命,因此國內建立了藥害救濟給付制度。在醫院協助下,吳先生遺孀申請藥害救濟,經過專家委員會審議後,獲得160萬元救濟金給付。
祁若鳳提到,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曾推出「用藥過敏紀錄卡」,方便民眾紀錄藥物過敏史,近期更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希望喚起民眾對於「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的瞭解與警覺。
祁若鳳呼籲,尤其處方降尿酸藥、抗癲癇藥等較高風險藥品,民眾服用前應瞭解藥物過敏的可能症狀,如出現症狀,切勿誤以為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症狀,應立即停藥並採取適當處置。
用藥時,應定時檢視「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自我檢視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常見6大前兆症狀,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2至3個月才出現,倘若出現,應立即回診處方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