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改名「新冠併發重症」! 僅重症死亡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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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靖祐 報導
COVID-19改名「新冠併發重症」! 僅重症死亡須通報

【NOW健康 翁靖祐/台北報導】9月1日起,衛福部2大重要措施上路,一為新增46項達文西手術,患者最高可省12萬元;此外,COVID-19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改名為「新冠併發重症」,僅重症、死亡須通報。


COVID-19改名 通報條件改變但不影響患者權益


疾管署表示,COVID-19疫情爆發迄今已4年多,觀察國際趨勢,考量多元監測方式可有效掌握疫情,為降低醫院通報負荷,經諮詢專家,決議比照流感,9月1日起第4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名稱修訂為「新冠併發重症」。


此外,「新冠併發重症」患者的通報時效為「1週內」,另修訂病例定義,調整臨床條件為「發燒(≧ 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或其他併發症,因而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公費藥物開立條件不變,不影響病人權益。


達文西手術新增46項目 部分心臟手術可省12萬元


至於達文西機械手臂執行外科手術,健保署2023年3月1日起給付「肝部分切除術」等17項達文西手術後,今起再新增給付46項達文西手術診療項目,包含泌尿科手術4項、消化手術20項、胸腔與心臟手術合計10項、婦科手術7項、大腸直腸外科5項,約增加財務支出2.85億元。


機械手臂輔助手術具有傷口小、復原時間短等優勢,衛福部預估,每年約8424人次受惠,約增加財務支出新台幣2.85億元;其中,以主動脈瓣或二尖瓣或三尖瓣等置換手術約可省下12萬元。


核稿編輯:陳如頤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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