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疾管署今(23)日表示,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有升溫現象;同時,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且老人福利機構照護者多為感染後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脆弱族群,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自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並維持裁罰規定;其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救護車,則改列為建議佩戴口罩。
疾管署表示,從5月31日起將維持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搭乘救護車時」及「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亦為建議戴口罩。
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除維持原列情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以外。
▲5月31日起維持戴口罩規定。(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說明,同時考量近期機構住民篩檢陽性率於1.4%到1.6%間,且住宿式機構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者,應維持警惕避免發生機構群聚感染風險,故延長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定期執行COVID-19公費快篩之措施: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1次,至6月30日止。
服務對象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檢驗出陽性需即時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之個案,應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工作人員有症狀時進行快篩;另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如有接觸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如為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將再視疫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公費試劑將陸續寄出提供上述機構使用。
▲6月1日到30日將維持護理之家以及長照機構的快篩規定。(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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