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清明連假後疫情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今(7)日記者會上宣布,4月17日開始,大眾運輸工具的口罩措施,將改為「建議戴口罩」,也就是不強制戴口罩。未來將僅有醫療院所、長照機構與救護車等與醫療相關的場域,一定要配戴口罩。
▲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大眾運輸工具可免戴口罩 校車比照辦理
4月17日新制上路後,大眾運輸工具將改為「建議」配戴口罩,也就是不強制戴口罩;而校車、娃娃車等類似的運具也比照辦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與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
▲指揮中心說明放寬原因。(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醫院免戴口罩是否有望? 王必勝解答
然還會有下一階段的口罩解禁嗎?指揮官王必勝認為,暫時不會有第4階段的口罩解禁,因為現在有許多季節流行病,為保護病人與醫護,醫療院所與長照機構需繼續配戴口罩。
王必勝認為,將新冠肺炎從第5類改為第4類的時機點,預計在4月底5月初,詳細時程將在下週說明。屆時指揮中心是否隨之降級、解編還是未知數,「這屬於行政院職權」,指揮中心已提出建議與行政院,等待定奪。
▲指揮中心宣布17日起放寬戴口罩之規定。(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宣布17日起放寬戴口罩之規定。(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須規定配戴者有醫療院所長照機構兒少照顧機構以及救護車等醫療有關的機構與運具,如有飲食或檢查活動,屬於不必戴口罩的例外情形。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例如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救護車;如遇到需要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可免戴口罩。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例如: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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