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因醫院與長照機構容易造成疫情傳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宣布北北基桃與高雄、花蓮等疫情熱區的醫院暫停探病。
特定縣市醫院禁止探視 除非緊急情況
指揮中心表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等情形。
其餘縣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另外,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指揮中心宣布特定區域的醫院暫停探病。(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長照機構原則上暫停探視 其他則有條件開放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的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指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以及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另外,訪客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同時住宿式長照機構因住民多為高風險族群,同樣限制探視。(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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