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檢疫者如完整接種疫苗 外出奔喪時間加長至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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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隔離檢疫者如完整接種疫苗 外出奔喪時間加長至4小時
▲今(2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有條件放寬居家檢疫期間外出的規範與時間長度。(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有鑑於疫情趨緩以及疫苗覆蓋率高,在隔離檢疫期間,如有奔喪或探視家屬等需求,指揮中心將外出時間放寬。今(2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條件放寬正於居家隔離檢疫中的民眾,可自費檢驗並且在地方衛生單位安排下短時間外出,且只要完整接種疫苗,外出時間從過去的2小時增加至4小時。


指揮中心表示,為因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等,前已規定於居家隔離/檢疫第1天(含)以後且無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並於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現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


▲指揮中心放寬完整接種疫苗者外出時間從2小時增加至4小時。(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細節說明如下:


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可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


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可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


外出次數不限1次,居檢期間內可重複提出外出申請。


這些人的疫苗施打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國內或國外接種都可以。指揮中心提醒,外出者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需與人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也不得在外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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