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動保處為毛孩食安把關 稽查108件有2件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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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澍清 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為毛小孩食安把關 稽查108件有2件不符
▲為了確保毛小孩食用安全,建議飼主至農委會和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網站查詢抽查合格寵物食品名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NOW健康 王澍清/新北報導】陳小姐熱愛毛小孩,家裡飼養5隻貓咪、3隻狗狗,覺得市售飼料品質堪慮,大都自行烹煮鮮食,毛小孩吃得健康、開心,毛色亮麗。日前她希望推廣健康寵物食物概念,至住家附近夜市擺攤販售,不料,卻遭動保處稽查糾正,因為她所販售的寵物食物無任何標示。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公布最新寵物食品稽查報告,共稽查108件(含乾飼料84件、罐頭24件),當中2件標示不符或未依法申報,已令業者限期改善。動保處長楊淑方提醒,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凡是國內製造、加工或輸入的寵物食品,都必須向行政院農委會申報。業者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標示19項項目,缺一不可。


重點標示項目為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適用寵物種類、方法與其他應注意事項等,楊淑方指出,過去1年每月稽查2次寵食,絕大部分中文標示都已符合規定。


至於少數個人商家不知道正確標示方式,但經動保處勸導後複查,也都改善完成,以陳小姐為例,已在農委會食品申報網完成登記,依規定在商品外包裝上詳實標示。值得注意的是,寵物食品並非動物用藥品,業者不得宣稱擁有療效,例如,「預防白內障」、「預防牙周病」或「緩解耳道腫脹發紅」等字句均不得使用,以免受罰。


一旦違反規定,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處以20萬至100萬元,楊淑方提醒業者,在製造、販售寵食時,一定要核對農委會公告的「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為了確保毛小孩食用安全,建議飼主至農委會和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網站查詢抽查合格寵物食品名單。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則提醒,選購寵物食品時,務必注意包裝是否完整、標示是否清楚,並至信譽良好的商家,才能避免買到黑心產品。如果家裡寵食外包裝破損、瓶身鼓脹,或長出黴菌、出現異物時,就應該丟掉,不可再讓毛小孩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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