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發布,新確診3名新冠境外移入個案,分別由印尼與美國入境,當中第558例居家檢疫期間未告知身有異狀,自行服藥緩解,卻在檢疫期滿後自費採檢確診,個案最重恐有100萬元罰鍰;另外,台南長榮大學馬籍不幸女學生家屬,預計今日來台,指揮中心強調須全程配戴口罩。
印尼籍女性移工10月初有疑似症狀 月底採檢仍陽性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第557例印尼籍女性是1名10多歲女性,10月7日出現嗅覺喪失,未在當地就醫,10月29日入境主動告知,在機場採檢今日確診,目前掌握同班機接觸者65人,當中44人是前後2排旅客,目前列為居家隔離對象,21人是機組人員,因有適當防護列為自主健康管理。
30多歲印尼男移工 當地採檢陰性台灣檢驗陽性 莊人祥持續說明,第558例是1名30多歲男性移工,10月10日在當地自費採檢陰性,10月14日入境與2名移工一同搭乘防疫計程車入住防疫旅館,個案10月14日晚間曾經出現流鼻水,但未主動通報自行服用成藥症狀緩檢,因此檢疫記錄呈現無疑似症狀,10月29日檢疫期滿,由仲介帶著與另2名移工自費檢驗。
莊人祥繼續講解,第558例自費採檢後今日確診,目前正在醫院隔離治療,同行自費檢驗移工雖然呈現陰性,但當日晚間都出現咳嗽與喉嚨痛症狀,目前已收治住院隔離檢驗中,衛生單位掌握接觸者共5人,其中同行移工2人與仲介1人列居家隔離,另旅館人員1人與汽車租賃公司人員1人,列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檢疫身體有異狀若未通報 最重恐遭罰一百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補充,居家檢疫期間如違反相關規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第558例將由地方衛生局調查後,視其情形依規定處置。
50多歲本國籍男性 美國出現疑似症狀未就醫搭機回台
莊人祥接續說,第559例是本國籍50多歲男性,因工作長期居住美國(前次自臺灣出境日期為今年2月),10月26日出現發燒、肌肉痠痛、關節痛、咳嗽等情形,僅自行服藥未就醫,10月30日自美國返台入境時主動告知有發燒、咳嗽症狀,於機場採檢後安排至集中檢疫所,今日確診。
莊人祥補充,衛生單位已掌握個案同班機接觸者共22人,其中11人為前後二排座位旅客,列居家隔離,11人為機組員,因有適當防護,列自主健康管理。
台南不幸馬國籍女學生家屬 今日入境登機不需3日內報告
另一方面,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家屬,預計今日抵達台灣,由於案件特殊,家屬難以取得3日內病毒檢驗陰性證明,莊人祥特別解釋,女學生家屬入境由專案處理,不須要檢附陰性證明就可來台,但入境後須立刻採檢,11月3日也需再次採檢1次,但家數來台行程不方便對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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