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8月10日公告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品,禁止使用於發生顯著呼吸抑制的病人,今(20)日疼痛醫學會與腎臟醫學會回應,食藥署公告一出,恐怕讓醫生不敢使用tramadol成分藥物,改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反而增加腸胃與腎臟疾病風險,食藥署則說公告前有召開專家討論會。
中重度疼痛患者 須用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
疼痛醫學會理事暨台中榮總疼痛科主任醫師吳志成表示,臨床面對中重度疼痛,多會使用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品,例如癌症患者,作用原理在於藥物能調控或抑制中樞神經傳遞痛覺訊號,讓痛覺抵達大腦訊號減弱,達到止痛目的,由於類嗎啡類止痛藥品同樣也是管制藥品,必須要有醫師處方才能使用。
吳志成持續說明,另1種常見止痛藥物,是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藥物原理在降低發炎反應;當身體有外傷、刀傷、手術傷口時,身體容易出現紅腫熱痛等發炎反應,就常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可以幫助舒緩輕度與中等疼痛,但此類藥物的副作用,不適合長期高頻率使用。
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可短期止痛 長期使用有腸胃與腎病風險
吳志成解釋,雖然抑制發炎反應與物質能夠止痛,但不是所有發炎物質都是負面作用,有些好的發炎物質能夠協助保護腸胃與腎臟,如果長期高頻率使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容易提高胃潰瘍、12指腸潰瘍、慢性腎臟病風險,部分人恐發有誘發心肌梗塞機會,因此不適合需要長期止痛的病患使用。
吳志成強調,原本在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品仿單上,就有註明對呼吸抑制病人相關警語,臨床醫師在使用時,就會針對病人現況評估,認為可以使用才會開立處方,但是食藥署禁用公告一出,對臨床醫師反而造成困擾,如果在開立藥品後,病人發生呼吸抑制狀況,就會有相當疑義。
食藥署有條件禁用在tramadol 疼痛醫學會擔心醫師不敢開立
吳志成特別說,大部分使用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品,多是慢性疼痛患者,需要長期服藥,假使醫師擔心不願意開立,改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服藥效果恐怕不好外,也可能發生胃潰瘍或出血等副作用,對長期對病人權益及國家財政恐有難以預料的影響。
面對疼痛醫學呼籲 食藥署強調曾經召集臨床醫師與學者討論
面對疼痛醫學會呼籲,食藥署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回應,106年當時就針對tramadol成分類嗎啡類止痛藥品,要求藥廠註明警語,隨後美國與加拿大都將呼吸抑制列為禁忌症,國內也有相關不良反應通報,因此召開藥品安全諮議小組會議,邀集相關專家學者與醫學會,在共同討論下,一起做出結論接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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