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增訂4種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加強民眾食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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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盈臻 報導
牛舍
▲如發現有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圖/ingimage)

【NOW健康 陳盈臻/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2)日發布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針對三亞蟎、雙氯西林、斯路比林、妥適諸力等4種動物用藥,配合訂定其殘留容許量,希望讓民眾吃的更安心。食藥署簡任技正周珮如指出,這次修正內容如下:


1.增訂「三亞蟎(Amitraz)」在豬、牛、綿羊及山羊的肌肉、肝、腎、脂,以及牛、綿羊及山羊乳等19項殘留容許量。


2.增訂「雙氯西林(Dicloxacillin)」在家畜類、雞及火雞的肌肉、肝、腎、脂,以及家畜類乳等13項殘留容許量。


3.增訂「斯路比林(Sulpyrine)」在豬、牛、綿羊、山羊、馬的肌肉、肝、腎、脂,以及牛、綿羊及山羊乳等23項殘留容許量。


4.增訂「妥適諸力(Toltrazuril)」在牛、綿羊及山羊的肌肉、肝、腎、脂等12項殘留容許量。


周珮如指出,我國對於動物用藥的核准登記及訂定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委會及衛福部辦理,訂定標準的參考依據為國際規範、農牧漁業需求、消費者的飲食習慣等。


為確保民眾食用安全,周珮如表示,未來將持續監測市售畜禽水產品動物用藥殘留,如發現有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由地方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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