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公布醫療糾紛病家最新調查,調查指出,只有不到5成的醫療糾紛家屬會尋求當地衛生局協助,而接受衛生局調查處理者,近6成不滿意結果。醫改會指出,國人對現有醫療糾紛處理機制高度不滿,但行政院版本的《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卻比現有機制更落後,醫改會痛批,這是個「向醫院經營者放水」、「倒退嚕」、「不爭氣」的草案,一旦修法上路,將是醫病法3輸局面。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立法院衛環委員會5月9日首度逐條審查行政院版《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草案,但攸關病家權益的「證據保全」、「及時關懷」以及「法案生效日期」,草案內容居然都比「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還要退步。現行「多元雙向試辦計畫」包括了「調解前先送專業評析」、「45天內開調解會」、「醫法雙調委」3大核心設計,均未明定入法。
目前各地醫療院所幾乎都設有院內關懷小組,但醫改會統計去年醫療糾紛病家資料,醫療糾紛病家接受「院內關懷」的比率,從104年17%到106年,僅增至18%,醫改會認為,醫療糾紛關懷小組「有設置之名、無關懷之實」。
此外,接受過院內關懷者對院內關懷的不滿意度,由104年的50%飆升至62%。調查也指出,5成5病家在遇到死傷醫療糾紛後,並未選擇找衛生局調處,至於找衛生局調處者,則有5成7不滿意衛生局的調處品質,其中最大問題在於缺乏醫療鑑定,衛生局的調處經常淪為沒有真相、搓圓仔湯的調解。
衛福部與法務部於106年在13個縣市開辦「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但醫改會針對13縣市的受訪對象調查發現,高達7成受訪者從沒聽過這項計畫,7成7曾經接受過衛生局調處的病家家屬表示,調處過程中,沒有人說明或提供過專業評析意見。
劉淑瓊呼籲立委,草案逐條審查務必嚴審把關,此外,衛福部應補助各地衛生局經費,用來進行醫療糾紛的行政調查與專業鑑定,以免淪為「醫醫相互」、「病患不服」的困境。
▲行政院版《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草案中,「調解前先送專業評析」、「45天內開調解會」、「醫法雙調委」3大核心設計,均未明定入法。(圖/健康傳媒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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