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尊嚴善終 她與媽媽共簽預立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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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謝媽媽被確診輕度失智症,謝家女兒在得知今年1月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後,與媽媽兩人均簽署了預立醫療,祈求擁有善終。(圖/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

謝爸爸生前住院時,求生意志堅定,向醫師表達願意接受積極治療,也選擇了氣切,但最後卻在極端痛苦下,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這令家人相當不捨與難過。為此,他的另一半與女兒決定不要走這一遭,簽署預立安寧緩和意願書。

謝媽媽被確診輕度失智症,謝家女兒在得知今年1月《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後,趕緊帶著媽媽至「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在擬真的圖卡協助下,她與媽媽2人均簽署了預立醫療,祈求擁有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今年1月6日起實施,重點為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並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表達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流體餵養的意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指出,簽署預立醫療之前,必須先邀請2親等內家屬同行,由專業醫療團隊提供諮商,透過充分討論及見證人簽署或公證的程序後,由醫院將資料上傳至衛生福利部資訊平台,就能在健保卡上註記相關意願。

截至3月17日,超過330位民眾透過門診預約、住院期間安排諮商或申請在宅諮商的方式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其中近7成為女性,以60至69歲居多。

楊君宜分析,60至69歲女性在家庭中扮演重要角色,上面必須照料長輩,下則照顧孫子,責任重大,卻也能瞭解健康及預立醫療的重要性,希望預作生命安排,獲得1個有尊嚴的善終,再者是不希望家人承擔決定責任,不想拖累家人。

至於在醫療照顧意願與決定上,7成5完成預立醫療者選擇了自己如處於「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性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等5種情況下,「不希望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及「不希望接受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謝小姐分享自身經歷,她說,阿嬤生前罹患失智症,期間在醫師建議下,置入鼻胃管,但好幾次阿嬤動手拔了鼻胃管,因為不舒服、影響外觀,最後家人尊重老人家的感受,親自慢慢餵食,讓阿嬤活得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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