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每家醫療院所掛號費不一,引發民怨,衛生署行文至各家醫院,半強迫要求,從7月1日起,門診掛號費上限不超過150元,急診不超過300。如果收費超出上限,將逕行公布名單,希望民眾抵制,不要到這些醫院看病。
目前國內500多家醫療院所中,絕大部分醫院都符合收費標準,僅剩20家掛號費超過上限。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現在不會公布名單,但從7月開始,加強稽查,予以道德勸說,屆時收費仍偏高,就會展開嚴格考核,一再要求改善。
為了解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情形,衛生署曾於97年調查全國各縣市醫療機構掛號費收費狀況,門診掛號費範圍為0至300元、急診掛號費收費範圍為0至490元,不同醫院,收費標準差了好幾倍。但對低收入戶、老年人或罕見疾病等弱勢族群,都給予部分減免優惠。
為避免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的差距過大,影響民眾就醫權益,衛生署業於99年6月21日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門診為新台幣0至150元、急診為新台幣0至300元。
另外,民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醫療機構請領藥品,如果沒有看診,且醫療機構也無調閱病歷事宜,依規定,醫院是不能收取費用。衛生署調查,目前民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請領藥品,都不用再多繳掛號費。
石崇良指出,衛生署於99年6月21日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將自99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未來掛號費管理規範,將納入醫院評鑑項目,藉此減輕民眾就醫負擔。
事實上,門診、急診掛號費屬於行政費用,衛生署無權管理收費高低,不過,石崇良指出,未來將透過醫療評鑑、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督導等方式,讓民眾就醫費用處於合理範圍內。從7月1日起,民眾如發現門診、急診掛號費高於150及300元,可向衛生署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