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紅唇族!14萬青少年曾嚼過檳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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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愛吃檳榔,國內竟有14萬名青少年學子曾經嚼過檳榔,其中有3成竟然在7歲之前就吃過檳榔!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嚼檳榔是國人發生口腔癌的主要原因,一旦養成嚼檳榔習慣後,戒除意願偏低,家長、老師應該加強宣導。

  國民健康局分別於96年與97年,以問卷調查2萬5681名高中職學生與2萬1482名國中生的嚼檳榔情形。結果發現,曾嚼過檳榔的國中生為6.2%,高中職生為12.5%。最近1個月有嚼檳榔的比率,國中生為1.8%,高中職生為3.5%。

  如果將高中職分為高中、職校和夜校來看,高中生嚼檳榔的比率比國中生還低,但高職生和夜校生就大為增加。曾嚼檳榔比率而言,高職生為14.7%,夜校生則高達35.5%。

  以全國174萬名國中和高中職學生換算,全國共有14萬名青少年學子曾吃過檳榔,目前仍有4萬青少年正在嚼檳榔。其中又以台東縣最為嚴重,其次為花蓮縣、苗栗縣、新竹縣、桃園縣。

  進一步調查有關第一次嚼檳榔的年齡和檳榔來源,在國中曾嚼檳榔的學生中,64%發生在12歲以前,7歲以前也高達29%,近一半人的檳榔來源為父母、長輩或是兄弟姊妹,其次為同學、朋友。

  由於7成以上的青少年嚼檳榔是受家人和同學朋友影響,國民健康局特別輔導高嚼檳榔率縣巿的學校,營造校園無檳環境、積極宣導檳榔危害,讓學生能建立拒檳意識和行為,協助青少年戒除檳榔。

  另外,學校衛生法規定「學校應加強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也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與「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健康局將加強與相關單位合作,提高防治成效。

  國健局局長邱淑媞指出,口腔癌是國人男性增加最快速的癌症,平均發生年齡較其他癌症早10至20年,是青壯年(25-44歲)男性最容易發生的癌症。因此,為人父母和長輩不要提供子女檳榔,並儘快戒檳榔,為子女樹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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