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購買中藥時,總覺得怪怪的,因為從外包上,實在無法看出成分及製造日期等資料。為了落實中藥材管理機制,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公布「中藥材包裝標示輔導查核成果」,藉此讓民眾擁有一個安全的中藥用藥環境。
為保障民眾「知」的權利,所購買的中藥材都具有完整的包裝標示,中醫藥委員會從民國88年起,陸續公告指定不同中藥材品項應符合「進口及市售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
中藥材外包裝上的標籤或包裝,都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間、廠商名稱及地址等。截至目前為止,共已公告324項中藥材。例如,具有毒性的藥材,例如,天南星、川烏、草烏、巴豆等,必需在包裝標示上載明是否經炮製,以資區別。
為了讓民眾在購買中藥材時,可有更多的參考依據,中醫藥委員會請各縣市衛生局於本年7月1日至31日展開稽查,針對所屬轄區內的中藥販賣業者販售前述324項中藥材的包裝標示進行抽驗作業。
調查發現,全國24縣市總共查核了892家中藥行,查核件數計8784件,疑涉違規件數256件,違規態樣包括:品名標示不符92件、重量標示不符139件、製造日期標示不符17件、有效期間標示不符158件、廠商名稱及地址標示不符133件。
中醫藥委員會主委林宜信強調,查核重點在於輔導業者加強對包裝標示,希望民眾重視產品標示,透過監督與品質要求,帶動業者強化對產品服務標示的責任。未來仍將定期、不定期查核,以促中藥用藥環境更臻安全。
事實上,除了稽查之外,中醫藥委員會這些年來,也多次在全台各地舉辦「中藥產品包裝標示」相關宣導活動,諸如「中藥產品儲存包裝標示研討會」、「中藥材安全性檢測人才培訓研習會」、「2009菁英幹部用藥安全教育研討會」等。
截至目前為止,共有超過4000人參與上述研討會,不管是相關從業人員或是民眾,都可更進一步瞭解自身權利與責任,為社會安全盡一份把關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