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待因」兩歲以下幼兒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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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在感冒時,都會服用成藥,而「可待因」就是止咳藥物的主要成分之一。英國衛生部(MHRA)最近修訂了「可待因」適用症狀,並要廠商在藥品外標裝上加註「長期使用會導致成癮」等警語。

  此外,英國衛生部也規定含有「可待因」藥品仿單中,必須明顯標示「不可長期或不可超過3天使用可待因藥品」等字樣。

  為此,我國衛生署特別提醒民眾,可待因成分藥品一般用於緩解感冒之咳嗽症狀,長期使用除了可能導致成癮外,對於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也要特別謹慎使用。

  英國衛生部98年9月3日公布,凡含有「可待因」(Codeine)成分藥品的適應症修訂為「短期使用於paracetamol, ibuprofen或aspirin治療無效之急性、中度疼痛」,並加刊「長期使用會導致成癮」之風險等警語。

  衛生署藥政處指出,「可待因」係由肝臟代謝,嬰、幼兒的肝臟系統尚未發育完全,在使用該成分藥品時,比較容易引起噁心、嘔吐、嗜睡等不良反應。

  為了確保病人用藥安全,衛生署曾於95年評估該成分藥品的風險效益,並在同年9月29日公告所有含可待因成分藥品應加刊早產兒、嬰幼兒、兒童或乾腎功能不全患者應該小心減量使用。

  藥政處也提醒醫師,在為病患處方或病人使用含可待因成分藥品時,除了避免讓病人長期使用之外,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減量使用。對於早產兒、1歲以下之嬰兒及1至2歲之幼兒,則不建議使用該成分藥品。

  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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