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變成生財金雞母!依據醫改會調查發現,全國40個原本應屬「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當中,80%以上(32家)有盈餘,年獲利總計達233億。不少醫院賺了錢,卻不思改善血汗人力、善盡醫療公益。
醫改會偕同醫務社工協會,與代表14個醫事團體的醫聯盟召開記者會,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呼籲修法設置公益監察人,明訂公益醫院細則,以免部分醫院有「假公益之名,行營利之實」的模糊空間。
調查發現,全國40個原本應屬「非營利」醫療財團法人醫院中,共有32家上年度有盈餘,年獲利高達233億!但僅18家須額外繳稅。其中7家醫院「醫務收入」及「稅後盈餘」雙雙成長,但投入於人力經費的比率卻明顯下降。
醫改會分析,衛福部網站公布民國100年度醫療財團法人財報發現,40家醫療財團法人的稅後餘額排行,前10名依序為長庚、慈濟、亞東、彰基、奇美、新光、門諾、國泰、嘉基與振興。
其中前10大醫院便有5家為企業型,整體而言,企業型、都會區、大型醫院等獲利均不斷成長,宗教型、偏遠區、中小醫院則陷入經營困難的窘境,醫療生態發展受扭曲。
進一步分析,7家「醫務收入」及「稅後盈餘」雙雙成長的財團法人醫院,多項醫院評鑑的醫事人力項目僅勉強及格,甚至有不及格項目或違反勞基法的記錄,其人事費用成本支出比例卻不升反降,值得主管單位注意。
醫護人力最吃緊的醫學中心,其平均醫務利益率從94年負0.4%,攀升至民國97、98年間的 3到4%,民國100年維持2.6%,且保門住診申報成長4.7%,但這些醫院人事費用占成本比率卻從民國94年49.5% 逐年降至民國98年48.2%,100年僅剩47.2%,顯示院方未將營收用於改善人力不足的問題。
此外,企業型醫療財團法人收益最多,但公益支出占醫務收入比率平均值卻明顯低於宗教型,僅與盈餘有限的一般型財團法人相當。民國100年的公益支出雖高達23億,稽核卻相當混亂,沒有用在刀口上。
劉梅君呼籲,政府應仿照教育部對私校管理,修法由衛生福利部設置指派至各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監察人,審核醫院財務流向,稽查醫院盈餘是否真正用於改善人力與投入公益,並要求醫院提出社區健康評估後陳報公益計畫,揭露更完整的申請使用資格辦法及實際支出明細。另由衛福部統設醫療公益基金,合理重新分配管理醫療社福金的使用。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呼籲修法設置公益監察人,明訂公益醫院細則,以免部分醫院有「假公益之名,行營利之實」的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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