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利器愈來愈多,但藥費高昂,在在考驗著每個癌患家庭的經濟能力,以及優先次序,台灣癌症希望協會理事長王正旭最近就接獲這一起十分無奈的案例,際遇之悲慘,令人欷噓!
王正旭表示,行醫以來,首次遇到如此巧合,又如此棘手的案例,兩個月前,高齡八旬的老太太,因長期咳嗽未癒,被診斷為肺癌第四期。
在此同時,老太太50多歲的兒子,也因為不明原因長期頭痛 ,住院接受進一步檢查,不料,幾天後檢查結果出爐,兒子竟也罹患肺癌,而且同樣是第四期!
老太太的家人還處於母親罹患肺癌的震驚中,隨即又被告知家族另一成員,同樣罹患惡疾,衝擊之大可以想見,家族頓時陷入了愁雲慘霧中。
除了擔心之外,標靶藥物的龐大費用,更是壓得全家人喘不過氣來,由於兩人都不符合健保給付資格,需要自費,但家人又無法負擔兩個人的藥費,為此陷入掙扎長考,多次詢問醫師意見,到底要先救誰?
王正旭指出,在資源有限下的情況下,最後,家屬決定先讓50多歲的兒子服用標靶藥物,老太太則接受健保給付的療程,不幸的是,兒子在接受療程三週後,依舊因為病情惡化過世。
王正旭無奈地說,標靶藥物藥費動輒數十萬或上百萬,若全民健保不給付,病患只得「隨人顧性命」,罹癌家庭鎮日陷在此種「該不該救」、「該救誰」的兩難中,處境實在可憐。
在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中,罹癌女性通常容易被忽視,寧願犧牲自己,也成了弱勢者,王正旭指出,在癌症希望協會中就有接獲了兩名乳癌婦女個案,因為家中財力有限,只好放棄自費使用標靶藥物,以節省開銷。
王正旭強調,儘管抗癌標靶藥物所費不貲,但根據國外研究,它可降低三成癌症死亡率,相對也會節省一些醫療費用,經過成本效用分析後,標靶藥物的使用,是具有成本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