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前未看標示 男子竟一口氣吞21顆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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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李宛真/台北報導】
藥品
▲用藥前應看外盒說明或說明書(仿單),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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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幾歲男性自覺感冒,至某醫學中心就醫,返家後服用藥物,並未看藥袋標示說明,卻根據過往到診所看診的用藥經驗,一次吃一包,因此打開藥袋,一口氣吞了21顆。事後發現不對勁,打電話至醫院詢問,當場嚇壞藥師,要他立即回院。

每年9月25日是世界藥師節,為我國「用藥安全日」,為了解民眾對於使用指示藥與成藥情形,食藥署公布「國人用藥行為大調查」,結果值得民眾警惕。

調查顯示,近六成半的國人會自行購買指示藥、成藥,六成民眾買藥不問藥師,僅五成了解我國藥品分級制度,近兩成的民眾憑過去經驗在吃藥,超過一成民眾不看標示。

亞東醫院藥學部藥師許嘉芬指出,部分民眾常以藥品外型來判斷它是什麼藥物,這很可能出問題。就曾有阿嬤將陰道塞劑要成胃藥,直接吞下肚;也有人將發泡錠吞下肚,而感到不適。

食藥署簡任技正祁若鳳指出,藥品分級與電影相似,依安全性歸納為三級:「成藥」是普通級,藥性緩和,民眾可以自行購買,但用藥前仍要看使用說明書。

「指示藥」是輔導級,不需要醫師診斷處方,可在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下使用;「處方藥」是限制級,由醫師針對每位病人病情開處方箋,經由藥師處方調劑後交付病人,這是個人的專屬藥品,不適合與他人分享。

祁若鳳指出,民眾購買食品時,會注意保存期限、成分、熱量等標示,在使用藥品時,卻往往忽略標示,強烈建議民眾,用藥前應看外盒說明或說明書(仿單),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國內藥品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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